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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揭露門檻上調至5萬 學者有疑慮

發布日期 : 2026-10-22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最低工資連十一年調升,明年將來到三萬九百元,但勞動部長洪申翰昨坦言,光靠最低工資,無法讓整體勞工薪資提高,必須多元工具並行,因此政府將跨部會推出加薪政策組合,第一步就是提高求職階段的薪資揭露門檻至至少五萬元,勞動部預計年底預告修法版本。但昨公聽會上,有學者質疑採行最低工資倍數的立論基礎。

現行規定,經常性薪資四萬元以下的職缺不得寫「面議」,必須揭示薪資範圍,但上路近八年來,初任人員平均薪資、最低工資調升,揭露門檻已無法反映勞動市場薪資水準,勞動部因而研擬改由最低工資倍數連動,以一點七五倍計算,約提高至五萬元。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也舉行「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薪資透明化制度」公聽會。

洪申翰會前受訪表示,若要進一步提升台灣勞工整體薪資,只靠最低工資是不夠的,須透過多元政策工具並行,形成加薪政策組合。勞動部將修就服法,擴大招募階段的薪資透明化,進而提高求職勞工議價能力;行政院也正研議修正「中小微企業升級轉型發展條例」,企業只要替員工加薪,可獲得擴大員工技能培訓補助、提高減稅額度、擴大信用保證額度等。

然而,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吳啟新提醒,薪資透明化恐導致中小企業徵才困難,搶人搶輸大企業,再加上最低工資調漲,會為企業成本帶來雙重壓力。他建議,一般職缺的薪資揭露區間以五千元為原則,但跨職級或工作內容不同,可分列條件與區間,不該將不同年資、職級的職缺混為一談。

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質疑,以最低工資的倍數作為調整依據的立論基礎何在?他建議可與市場薪資波動同步調整,如以本國籍全時受僱者經常性薪資增幅為基準,後續連動機制,則可計算每年經常性薪資增加多少,累計至某個數額再調整揭露門檻。

辛炳隆指出,招募薪資揭露不是解決低薪的最有效解方,但確實可解決部分低薪問題,他去年針對七千多名勞工進行問卷調查,百分之七十八點四認為揭露薪資可提高薪資,但有百分之四十四點三的求職者遭遇雇主實際薪資低於揭露薪資下限,且高達七成的人不會檢舉,未來有必要加強法遵。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也說,難以理解採行倍數的理由,以歐盟經驗,參考薪資中位數較具說服力。他另提及,薪資透明化主要是追求性別平等,近年世界各國趨勢進一步發展到企業內部的薪資結構、評量標準透明化,單單揭露招募階段的薪資,效果有限。

勞動部次長李健鴻回應,會將專家學者、勞團意見帶回研議。

資料來源: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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