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有忠示警中共4部法規:如「空白授權支票」 恐衝擊兩岸交流
[經濟日報/聯合報 記者張鈺琪/台北即時報導]
大陸公安部日前公布《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將於10月1日施行。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今(25)日於一場座談會上表示,中共近期接連推進國安、網路及出入境管理等4部法規,相關執法標準模糊、抽象,「可以把它看成是4張空白授權的支票」。他並指,這些法律在結合到「一中原則」的論述上,不排除對兩岸交流會有更多的負面影響。
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25日下午在台北舉行「中國網路監管再擴張—公安權力進入個人資訊與網路活動」座談會,沈有忠與多名兩岸專家學者出席。沈有忠會中針對中共近期陸續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出入境管理新規》及《公安機關網絡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分析相關法規可能帶來的風險及對兩岸交流的影響。
沈有忠表示,這幾部法規具有系統性與脈絡性,都是「在法律上面來進行一個收攏」,並把安全議題往上提升。其中,出入境管理相關規定將技術出口、產業安全、商業安全等經貿議題上升為國家安全問題,並以法律限制相關人員出入境。
他指出,「整體來講,我們認為『二十一大』習近平要展開他的第4個任期,這是史無前例的,那也有非常高度的一個政治敏感性」,因此透過法律鋪墊相對穩定的社會氛圍,是這些法規在短時間內共同想塑造的政治目的。
沈有忠說,這些法規另一項共同特徵,是對安全執法的定義「相對的模糊,而且抽象」,因此「我們可以把它看成是4張空白授權的支票」。這等於讓國安、公安甚至邊境管理的基層人員,都擁有相當大的裁量權,這對於兩岸交流,或者中共內部的維穩,都是非常高度不確定性的來源。
他進一步指出,近期全球高度關注跨境鎮壓,相關法規也「不約而同的都提供了跨境執法,還有跨境鎮壓的一個法律依據」。例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都涉及對境外團體或個人追究責任,「所以我們看到說這些立法,或者是規定,都把跨境鎮壓合法化,也引起了全球高度的關注」。
沈有忠表示,相關法規的另一風險在於執法權限下放至基層。他舉例,如果基層人員「抓錯人或限制錯人」,事後尚可釋放或修補,但如果「該抓的沒抓到、該管的沒管到」,恐怕反而使執法人員承受責任,因此容易形成「寧左勿右,寧可嚴格執行」的心態,最後可能出現執法標準不一、過度嚴苛甚至濫用法律的情況。
至於對台影響,沈有忠提到,中共近期特別強化「一中原則」論述,並逐漸落實為具體政策,「所以我們也認為這些法律當然要從嚴解讀,就有可能會涉及在兩岸的部分,把一中的概念加以武器化」,並成為操作統戰交流的依據。
沈有忠強調,中華民國政府與其他民主國家一樣,「堅定的反對所有跨境鎮壓,企圖對於台灣要用法律來進行長臂管轄的規定」,這些法律及相關辦法「對台灣沒有任何的法律效果,沒有任何的拘束力」。如果有在地協力者配合中共實施跨境鎮壓,政府也將依法處理,並滾動檢討現有法制工具。
對於國台辦近期稱赴陸人數增加,質疑台灣政府誇大赴陸風險,沈有忠則指出,近年確實出現國人因宗教、政治等因素赴陸後失聯、遭盤查甚至關押的案例。他強調,「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一個家庭」,政府有義務對國人赴陸安全提出適當風險提示。
沈有忠最後表示,即使有人認為數百萬赴陸人次中,僅有數百人發生問題,比例不高,但「絕對不是比例的問題,難道1%政府就不管嗎?當然不可能」。他強調,如果政府面對風險「視而不見、視若無睹的話,這才叫做瀆職」,陸委會還是會持續提出赴陸風險警示。
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25日下午在台北舉行「中國網路監管再擴張—公安權力進入個人資訊與網路活動」座談會,與會嘉賓(左起)為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譚偉恩、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林展暉、中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蔡榮祥、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林子立、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中心執行長蕭督圜、台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洪浦釗。記者張鈺琪/攝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