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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指引 學者籲教部明快訂定

發布日期 : 2025-04-02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丁偉杰/專題報導]

學生校園使用手機如何管理?教育部雖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卻遭外界批評含混、模稜兩可,沒有強制力。中正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鄭瑞隆直言,高中職以下校園使用手機應該管,但教育部制定規範不明快,無法即時因應學校現況,建議重新統一訂定校園管理規範及具體實施細節。

鄭瑞隆指出,學校是教育單位、學習場域,不宜因手機使用而影響學生及老師上課,教育部卻對此沒有多加規範。

鄭瑞隆認為,高中職學生已有自主管理能力,但還未成年應受規範。他建議比照美、日等國作法,與學生、家長、教師、學校共同討論,統一訂定校園管理規範及具體實施細節,採行「原則開放,積極管理」,培養學生自治與負責能力,規範愈細愈好,學生若有個別需求,可另再提出協商。

立委王美惠說,教育部訂定的使用原則至今已超過五年,此原則未明確規定相關做法,使得學校各自解釋,致規定不一衍生問題。教育部應更明確界定校園使用手機的相關權利與義務,讓學生在學習與自主間取得平衡,也要避免不夠明確的準則,各校有各自解釋的疑慮。

據了解,教育部擬修訂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最近一次於三月上旬召開會議,邀請教師、家長及學生團體討論後,將彙整意見及進行相關指引及規範參考示例彙編等,預計八月開學前完成使用原則的頒布作業。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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