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手機管理原則模稜兩可 學者:中央管理規範不明快
發布日期 :
2025-04-01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丁偉杰/專題報導]
學生校園使用手機如何管理?教育部雖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卻遭外界批評含混、模稜兩可,沒有強制力。中正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鄭瑞隆直言,高中職以下校園使用手機應該管,但教育部制定規範不明快,無法即時因應學校現況,建議重新統一訂定校園管理規範及具體實施細節。
鄭瑞隆指出,學校是教育單位、學習場域,不宜因手機使用而影響學生及老師上課,教育部卻對此沒有多加規範。
鄭瑞隆認為,高中職學生已有自主管理能力,但還未成年應受規範。他建議比照美、日等國作法,與學生、家長、教師、學校共同討論,統一訂定校園管理規範及具體實施細節,採行「原則開放,積極管理」,培養學生自治與負責能力,規範愈細愈好,學生若有個別需求,可另再提出協商。
立委王美惠說,教育部訂定的使用原則至今已超過五年,此原則未明確規定相關做法,使得學校各自解釋,致規定不一衍生問題。教育部應更明確界定校園使用手機的相關權利與義務,讓學生在學習與自主間取得平衡,也要避免不夠明確的準則,各校有各自解釋的疑慮。
嘉縣第6屆兒童及少年代表張育嘉認為,全國若要統一規定校園手機使用很難,校園管理學生用手機,應採納學生意見進而執行,而非流於形式化。
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系助理教授兼學輔中心主任沈玉培表示,手機為學習帶來便利,不過研究也顯示,使用手機會觸發腦內多巴胺,讓人欲罷不能,或養成「Z字型掃讀」快速抓取關鍵字的閱讀習慣造成負面影響,建議學校應引導學生從不同觀點了解手機使用的利與弊。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