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徵求計畫專任助理1名
發布日期 :
2025-02-05
主旨: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徵求計畫專任助理1名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02月14日(五)中午12時止
需用人數:1名
工作地點: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教育學院2館 649室)
資格條件:
(一)碩士(含)以上畢業,犯罪防治、心理、輔導等相關科系優先。
(二)人格特質:積極、認真負責、細心、善於溝通協調能獨立作業。
(三)具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屬本校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二)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待遇:依計畫經費進行敘薪(碩士40,165元,內含勞健保與勞退)
工作內容/職掌:
(一)執行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導覽相關業務工作
(二)協調計畫與合作單位之聯絡及執行,需配合計畫進行出差
(三)辦理會議、研習及研討活動規劃聯繫與執行事項
(四)協助計畫研究執行與庶務
(五)協助計畫成果相關彙整與呈現
(六)其他交辦事項
聘期:定期契約(自114年03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滿視工作績效或計畫性質決定是否續聘。若本案未獲教育部核定,或經費遭立法院刪除,則專任助理一職人事費之核算僅聘任至實際在中心任職之時日)
應徵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聯絡方式、自傳及相關學經歷等)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其他以茲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影本
注意事項:
(一)請於報名期限(114年02月14日中午12時止),一律以電子郵件寄至deptcrc@ccu.edu.tw,信件主旨為「應徵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營運計畫專任助理」。
(二)聯絡人:王小姐(05-2720411#26304)
(三)甄試方式:經初審審查後,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預計面試日期:擬為114年02月17日(一),正式面試日期與時間以電話與Email通知為準,採擇優安排面試。
(五)應徵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02月14日(五)中午12時止
需用人數:1名
工作地點: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教育學院2館 649室)
資格條件:
(一)碩士(含)以上畢業,犯罪防治、心理、輔導等相關科系優先。
(二)人格特質:積極、認真負責、細心、善於溝通協調能獨立作業。
(三)具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屬本校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二)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待遇:依計畫經費進行敘薪(碩士40,165元,內含勞健保與勞退)
工作內容/職掌:
(一)執行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導覽相關業務工作
(二)協調計畫與合作單位之聯絡及執行,需配合計畫進行出差
(三)辦理會議、研習及研討活動規劃聯繫與執行事項
(四)協助計畫研究執行與庶務
(五)協助計畫成果相關彙整與呈現
(六)其他交辦事項
聘期:定期契約(自114年03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滿視工作績效或計畫性質決定是否續聘。若本案未獲教育部核定,或經費遭立法院刪除,則專任助理一職人事費之核算僅聘任至實際在中心任職之時日)
應徵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聯絡方式、自傳及相關學經歷等)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其他以茲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影本
注意事項:
(一)請於報名期限(114年02月14日中午12時止),一律以電子郵件寄至deptcrc@ccu.edu.tw,信件主旨為「應徵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營運計畫專任助理」。
(二)聯絡人:王小姐(05-2720411#26304)
(三)甄試方式:經初審審查後,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預計面試日期:擬為114年02月17日(一),正式面試日期與時間以電話與Email通知為準,採擇優安排面試。
(五)應徵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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