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鏡電視上架 傳播學者撂重話:部分委員與在野勢力為伍扼殺電視台
[鏡新聞/ 記者謝文哲/台北報導]
《鏡電視》董監變更與上架案被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拖延,又被在野黨不斷杯葛,終於在6月28日通過,繼續被野黨連番砲轟。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今在臉書貼文批評,在野黨監督執政黨雖有一定正當性,但一直用執政黨「護航」、「放水」的「泥巴仗」論述,不僅沒有抓住要害的「走鐘式監督」,恐怕更是被特定人士利用。在野黨不惜以衝撞佔領等方式,阻撓NCC行使遲到已久的審議行政程序,「則更只是荒唐怪奇的走秀而已」。
羅世宏認為這些作秀的國會議員搞不清楚合議制獨立機關怎麼運作,也凸顯他們完全畫錯重點,不太知道如何監督問責NCC。同時他也提出建言,表示在野黨如果真要改革NCC,應該讓其往更具專業、透明的合議制獨立機關方向推行。
羅世宏也指出,鏡電視案被外界檢討的所謂財務問題與股東惡鬥問題,以及所謂府院介入及中資介入的矛盾傳聞,其中有一大部分的問題根源是因為申設執照期間被NCC惡意拖延、不准不駁所致。羅世宏認為部分NCC委員「先射箭再畫靶」,先是以超過合法合理公平範圍的超高標準責求商業電視台,繼而不但介入股東之間與新舊董監之間的內部紛爭,自甘被餵料、被利用,還與在野政治勢力裡應外合,企圖以拖延、杯葛的手段扼殺一家零收視市佔率的新商業電視台的生機,侵害鏡電視的合法營運權利與公平競爭機會。
羅世宏更痛批某些NCC委員不知謙卑自省與節制權力,太過剛愎自用與偏聽偏信,為搏虛名而走火入魔地變身成為某種永遠不會錯也不認錯的基本教義派,視依法申設新聞頻道的人民團體/企業為大魔王與眼中釘,殊不可取。
羅世宏難以想像如此五花大綁的許可條件,會出現在民主化30年後的台灣,質疑少部分NCC委員要懷抱多少深仇大恨,才會對一家電視台祭出這樣的誅殺手段,感嘆「如果這樣離譜的行政處分書的每一條都苦吞照辦,任何一家商營電視台都可能活不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