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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新聞有價 那為何一談分潤就面面相覷?

發布日期 : 2023-02-16

 

[經濟日報 /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瀏覽新聞報導需要付費在以往都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不過,隨著時代變遷,以及網路數位的崛起,原本傳統的新聞產業也隨著需要進行轉型,改成數位內容。面對這波轉型,消費者付費買報紙看新聞的習慣也正在改變;原因是,在網路上就能直接看到免費的新聞內容。這樣的情況,無疑對新聞產業是重重的打擊。因此,面對新聞產業的困境,立法委員與學者們也紛紛疾呼應加速立法,促進大型網路數位平台與新聞業者分潤。

數位時代來臨 新聞業者生存遭逢困境

立委范雲在15日召開公聽會指出,數位時代來臨,大型跨國平台如Google和Meta等長期在搜尋引擎和社群媒體上,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又同時佔去國內七至八成的數位廣告,近乎壟斷了國內的數位廣告市場。

統計近五年間,雜誌出版品收入衰退約20%,雜誌廣告收入也下滑近80%。另外在營收概況方面,近十年報紙的營收一路減少至將近50%,足以顯見,新聞媒體的生存已經面臨重重困難,倘若不設法改善,惟將導致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之死。

立委籲各國陸續訂定專法 我國應跟進

范雲提到,目前世界各國「新聞有價」的共識已成形,只是做法各有不同;如澳洲已訂定強制議價的專法,若協商過程未依規定,將可能被處罰最高近新台幣280萬元。歐盟則採取著作權延伸的模式,於2019年通過法案「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賦予新聞媒體業者就數位平台線上利用其新聞出版物的行為財產權等相關權利。

她也進一步指出,在歐盟27個會員國中,已有16國將相關規定轉化成國內法。以最早完成立法的法國為例,新聞媒體業者有權要求數位平台支付授權費;若平台未取得媒體的授權協議,主管機關可對其裁罰,也須負擔民事責任。而除歐盟國家外,美國與加拿大也都有法案在討論或審議中。

然而,即便我國已經有促成大型跨境數位平台與新聞業者對話的機制,范雲仍認為,這樣的做法依舊不夠,希望數位發展部能夠積極介入,促進新聞媒體議價的機制快點成形,本會期也會促進媒體議價法一讀通過。

同樣對此,立委林楚茵也提到,去年12月數發部舉辦四次新聞業者以及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只可惜雙邊對話沒有聚焦,說明媒體議價法的提出更刻不容緩。她強調,立法目的是由政府建立對話機制,但是政府不能介入協商。而且,政府立法勢在必行,並且應依循「新聞有價」和「使用者付費」這兩大原則,促使新聞業者及數位平台上談判桌,將廣告收益的演算機制透明化,讓雙邊對話回歸市場商業機制。

林楚茵坦言,部分跨國數位平台在台灣沒有商業據點,所以這部法案最困難的是執行面的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的意見激盪。

林照真:新聞業者是最大受害者

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也表示,大型跨境數位平台推動流量變現的單一價值,逼得新聞業者不得不追求流量;不過,台灣新聞平台的數位廣告卻依賴這些平台,且「流量導向」跟著成為新聞指標,導致新聞界及讀者都很痛苦。另一方面,對比Google及臉書母公司Meta在他國以基金方式,補助鼓勵質化新聞;然而,在台灣卻從來沒有出現。

林照真更直言,Google及Meta兩大平台必須知道,很多廣告收入都來自於與新聞內容的分潤。然而,廣告市場卻非常不透明,政府部門也可能不太想得罪這兩大平台。恰恰在數位發展裡面,只有新聞是最大的受害者。她也說,期待在立法院新會期中,民進黨團及其他黨團可以將草案列為議案,讓該議題進入討論。

台灣新聞受害的情形遠超過其他國家,除了記者人數減少超過五成,國外特派記者幾乎已經完全消失;這已經嚴重影響台灣新聞品質,立法腳步刻不容緩。

王立達:立法非不友善舉動 應設促進談判機制

率先提出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的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立達則提出:立法本身不是一個對平台業者不友善的舉動;如同澳洲立法最大功效是「備而不用」,促成媒體和平台之間成功談判。該草案也引進這樣的精神,設計一套促進談判的機制;呼籲數發部應儘速提出草案,這樣下會期才有可能完成立法。

洪貞玲:可採用基金制度培育新聞人才

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長洪貞玲也提醒,「新聞有價」有兩個角度解釋;狹義的是指「價格」 (price),更廣義的應該是「價值」 (value)。

新聞價值是新聞對於民主與社會的貢獻,因此需高度的國家政策介入。世界各國以基金方式扶植優質新聞,方為長久之計。我國過去有廣電基金,現有有線電視基金等制度可參採,且NCC亦有針對往網際網路傳播基金等法源。基金來源可以由平台或稅收等多元途徑挹注;基金之分配應以優質基新聞的產製與人才培育為主。

羅世宏:除了立法 應研商更多拯救新聞業選項

然而,國立中正大學教授羅世宏則認為,平台問責導向的強制議價法案可能不是唯一的公共政策選項,而且立法進度和立法後的執行效果上仍有相當的不確定性。他建議,除了積極展開立法倡議行動,我國政府、國會與新聞業也應促使跨國數位平台,盡快以實際行動對台灣新聞業發展做出具體貢獻,並且研商更多拯救新聞業危機的公共政策選項;例如「新聞消費券」和「新聞基金」等,以避免台灣新聞業快速凋零,無以善盡新聞業守護與健全民主的正常職能。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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