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的定位、職掌與倫理 大法官吳陳鐶告訴你幕後樣貌
發布日期 :
2016-03-18
檢察官象徵一個國家「法的守護者」,一直以來總給人嚴峻、鐵面的印象,但事實上,檢察官所背負的職責遠比表面上看到的複雜許多。3月22日中正大學通識中心中正講座將邀請現任大法官吳陳鐶來到中正,針對檢察官的定位、職掌與倫理,和大家分享長期在政府機關服務的經驗。
吳陳鐶大法官是台灣首位以檢察官身分被提名為大法官的人選,曾獲得美國美利堅大學法律碩士、澳洲邦德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並曾任法務部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等職務。吳陳鐶長期對許多社會議題有開放觀點,他表示,大法官的價值觀應與時俱進、不斷進步,而不是從頭到尾由一而終。
在檢察官職務的見解上,吳大法官認為檢察官的角色是具有國家權力的雙重控制力,除了追訴被告、保護社會整體權益,也要保護被告免於國家權力的壓迫。吳陳鐶指出,台灣刑事司法程序大致分為偵查、審判及執行等三階段,從主導偵查程序、提起公訴、協助審判程序、監督法院及指揮與執行判決等,檢察官是唯一在刑事訴訟程序中自開端到結束的參與者。此外,檢察官擁有提起公職人員當選無效、罷免無效、公民投票結果確認等職權,而這些職責代表檢察官是國家法律的最後守門員,背負著守護法律的重責大任。
儘管檢察官身負重任,吳大法官也表示,在檢察官掌握司法大權的同時,也會受到先進民主國家防弊機制一定程度的監督,因此檢察總長的設置、檢察官的倫理規範等都十分嚴格管制檢察官的權力行使。中正通識中心表示,在3月22日的中正講座中,吳陳鐶大法官將會和大家分享過去豐富的實務經驗,希望讓大眾更加認識檢察官的工作,進而體會他個人生涯中一路走來對法律的理解與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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