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修法 營造永續環境
[經濟日報 / 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表示,台灣其實普遍對信託的觀念不太認識,且害怕談這個議題,造成現在許多人看待公益信託非常兩極化,「我們不要用太情緒的角度看待公益信託,而是要從制度的角度來談。」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與台灣法學基金會7日共同舉行「公益信託的今世與來世」研討會。
過去大型公益信託,常被外界批評公益未到位,卻可享租稅優惠,抑或是公益捐助對象又回捐關係基金會,及作為控股工具等爭議。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兼院長謝哲勝表示,公益信託的原意是好的,但目前有一些缺陷,所以相關修法是千呼萬喚。
事實上,信託法自1996年誕生,2002年首個公益信託申設,迄今逾20年。截至今年3月底,公益信託數量已達250個,合計信託本金729億,其中少者1萬元,也高達62億,超過10億有八個。
為了讓公益信託法制度更加完善,至少涉及信託法、信託業法及租稅的稅制、稅政等層面,2021年法務部提出修正案,增設許多防弊條文,陳冲說,修正草案去年4月送入立法院後無聲無息,研討會中針對行政院擬具的「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能否讓公益信託發揮積極功能,實現社會公共利益,使公益信託制度更趨完善等議題進行探究。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王文宇表示,我國公益信託的管制較簡陋,同時財團法人的管制日趨嚴格。他舉例,近期美國戶外運動品牌Patagonia公司創始人Chouinard家族,將市值30億美元(約新台幣946億元)的公司股票,捐贈給新設目的信託(2%)與非營利組織(98),以投入氣候變遷公益目的,受各界矚目,此舉涉及複雜的所得稅、遺產稅與贈與稅等租稅規劃。王文宇認為,公益活動因各國社會文化有差異,不可一概而論。
眾博法律事務所所長許兆慶點出,「我們需要檢討現存200多個公益信託當時的許可主管機關是誰,在申請許可後,是否有每年針對公益信託進行監督,是否有違反當初信託契約的內容,而不是多年之後才回過頭來檢討。」
謝哲勝說,財團所成立的公益信託,有控股化的模式,但「公益信託控股化」暗藏很高的管理風險,特別是多層次控股架構,透明度大幅降低,也會讓有心人士有操控空間。此外,公益信託最大的目的乃在做公益,而非成為有錢人逃稅之方法,所以可思考要求公益信託每年支出一定比率之信託財產做公益,以避免失去設立公益信託之初衷。
透過公益信託能持續從事公益活動造福社會,具有長遠的重大意義,對於如何營造對我國公益信託永續發展的有利環境?王文宇表示,若草案通過後,現行250個公益信託應何去何從?他給出四大思考方向,一、依新規則運作,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二、豁免適用新規則,仍依舊法,一國兩制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理念?三、尊重當事人僅做低度公益的初衷,允許解消信託並返還財產。但也會有覆水難收的困擾;四、制訂落日條款,賦予現存信託一段合理時間,調整後再依循新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