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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228」是賦稅人權指標性案件

發布日期 : 2022-03-26
[台灣新生報 / 文/林歆芙]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表示,所有的國際公約最重要就是禁止歧視,而其最重要的核心精神是人權。從太極門案看出一些憲法上的爭議。例如,若司法同意重啟,行政就必須調查,應重啟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跟128條,且稅捐稽徵法第28條也不能以判決確定作為限制退稅的理由。納保法施行後,最高行政法院(民國)107年度422號的判決已闡明太極門81年度課稅基礎是錯誤的,卻仍然繼續執行,明顯侵犯人民的財產權及文化宗教權利。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太極門被非法課稅案不只反常,行徑空前絕後:檢察官膽大妄為逕行法外治理,指揮調查官荷槍實彈越權查核逃漏稅,更無視舉證責任及經驗法則,自行產製偽證人名冊及少數偽證詞,構陷人民入罪,且國稅局推想虛擬補習班收入32億元,完全違反所得稅查核規定及程序。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務副院長兼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指出,228事件也跟稅有關,攸關通膨、貧富懸殊、就業、經濟等等問題,歷代稅的改革都易引起百姓抗爭,就是因為涉及生存問題。太極門案為何只有(民國)81年度有不同認定,而司法卻無法有效救濟,且行政機關又不能自我反省?他表示因為太極門案而發現法律與執行面的許多問題,希望政府能坦然面對並解決,這是個最重要的歷史省思,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太極門、冤錯假案或稅災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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