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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實質正義是法律人的良心價值

發布日期 : 2022-04-30
[台灣新生報 / 文 / 張琳]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不只是行政要良心,司法要良心,所有的老百姓也需要有良心,人性尊嚴就要把人當做人看,而且對生命的尊貴要做最大的尊重,對生存的條件做絕對的擁護,對生活的品質做無盡的提升。

前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行政要有良心,立法要有良心,司法也要有良心,如果行政、立法、司法都有良心,太極門的案件就可以適時地平反。

前考試院考試委員暨中華政府與公共事務學會理事黃錦堂:鼓勵大家都能夠發揮道德勇氣,該講的就應該去講,該行動的就應該去行動,一切都是讓這個社會更好更進步為目的。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暨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林文舟:在司法的行政威權監督、制約甚至壓榨下,法官本身案件又多,身心俱疲,但是希望仍能夠不改初衷,良心還是要撐住,頂住壓力,相信在天上會有公義的冠冕為你存留。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葛克昌:公門中好修行,特別為政府服務的應該拿出良心,對以前違反良心的事情,即使不是你做的也應該勇於改正,那這個世界才會更祥和。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希望政府能夠聽到人民的聲音,謙卑為人權,能夠把太極門案件,回到真正的良心行政。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務副院長兼法律學系主任吳志光教授:良心也不難,能夠秉公、持平,事件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良心行政真的不難,也不用講什麼大道理。

前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院長邱榮舉:政府要好好反省,要憑著良心做善事。善,就是勇敢,惡就是懦弱,我們要勇敢地來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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