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立中正大學臺灣人文研究中心延攬特約講座作業要點
》 本要點經96.01.18第4次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本中心為執行中長期重大研究計畫,提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延攬資格,以學術成就卓著之教授或研究員,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中央研究院院士或具相當資格之專家、學者;(二)曾獲本校講座教授者;(三)現任或曾任國外著名大學教授或研究機構之研究員,為國際所推崇者。
三、申請人須檢具下列三項文件:(一)申請書一式五份;(二)個人資料表一式五份;(三)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最近五年內著作(以不超過五篇為限)一式五份。經本中心學術委員會議審查通過。
四、特約講座支給研究獎助費與研究配合款,經費金額以比照本校講座教授為原則。補助期限以三年為原則,得以申請延長一次。若本中心經費來源中止,研究獎助費與研究配合款補助隨之終止。
五、特約講座應執行或參加本中心計畫。
六、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之本中心經費支應之。
七、本要點經本中心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送請有關機關審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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