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臺灣人文研究中心聘任博士後研究人員作業要點

本要點經96.01.18第4次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為提昇本中心研發水準,培訓研發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二、聘任資格,以近五年獲得博士學位且非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有發展潛力之本國籍或其專
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人才為主。如為男性申請人,其獲得博士學位後之服役期間,不計入五年資格年限。

三、申請方式以公開招攬為原則,經本中心執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申請人須檢具下列五項文件:(一)申請書一式五份;(二)個人資料表一式五份;(三)專題研究計畫書一式五份;(四)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博士論文、最近五年內著作(以不超過三篇為限)一式五份;(五)男性申請人須附兵役證明文件。

四、聘期原則上以半年或一年為一期,期滿得續聘。期滿續聘,應繳交申請書、研究成果與下期專題研究計畫書一式五份,作為下期續聘之依據。自第一次起聘日起算,總聘期以不超過兩年為原則。若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中止,或停止補助本中心,聘期隨之終止。

五、員額應視本中心經費狀況逐年訂定,以不超過三位為原則。

六、薪資比照國科會標準,但最高得至助理教授本薪最高級。

七、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之本中心計畫經費支應之。

八、博士後研究人員除學術研究外,有義務協助本中心行政工作之執行。

九、本要點經本中心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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