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招生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423

發文字號(97)中正教(招)字第053

主旨公告本校9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錄取名單乙份。

依據:依本校97423日第7次招生委員會會議審定錄取標準及名額辦理。

公告事項:

一、 考生之甄選總成績單一律以平信寄發,正、備取生錄取通知書函以掛號函件個別通知。

二、 9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規定:「錄取生(含正、備取生)須依本簡章規定,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須於97519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