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九十七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教務處招生組
地 址: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查詢電話:(05)2720411轉11101∼11106
報名期間查詢電話:(05)2720411轉11107、11108
傳真電話:(05)2721481
招生資訊網址:http ://www.ccu.edu.tw/exams/
國立中正大學
九十七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
報 名 |
自97年1月10日上午9時起 至97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 |
|
准考證下載 (考生自行下載列印,本校不再另行寄發) |
自97年2月26日起 至97年3月30日止 |
|
筆 試 |
97年3月30日(上午) |
|
初 試 榜 示 (含審查及筆試) |
預定97年4月24日 |
|
筆試成績複查 |
97年5月1日前(郵戳為憑) |
|
複試(口試) |
97年5月9日至5月11日 (確切日期以各系所正式通知為準) |
|
複試(口試)榜示 |
預定97年5月22日 |
|
正取生驗證、報到 |
97年6月24日 |
|
備取生最後 遞補截止日 |
97年9月30日 |
國立中正大學九十七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96年11月15日本校97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
一、招生系所(組)別、招生名額、報考資格及甄試內容:
|
招生名額 |
20名 |
|
|
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
一、合格教師證書及在職證明書影本3份。 二、詳細學經歷表3份(請用英文)。 三、參加研習會證明影本3份。 四、特殊表現(如得獎紀錄、出版論文、發表文章等)3份。 |
||
|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 |
一、審查:佔20% (一)工作經驗及專業證照:10% (二)特殊表現及研習會:10% 二、筆試:佔50% (一)語言學與英語教學:30% (二)英文作文:20% 三、口試:佔30% ※全部筆試科目與口試均以英文作答。 |
|
|
甄試程序 |
依初試(含審查及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通知前若干名考生參加複試(口試)。 |
|
|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
一、筆試成績 二、口試成績 |
|
|
修業年限 |
2至5年 |
|
|
畢業學分 |
40學分(含學位論文4學分) |
|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晚上。 |
|
|
本系(所)特色、研究及發展重點 |
本系教學,擬透過英語教學理論與應用之訓練,加強在職大專校院、高中、高職、國中、小學教師及教育行政人員對英語教學及文化的研究能力,俾提高其教學品質。 |
|
|
備 註 |
註冊人數未達15名時得不開班。 |
|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湯麗鳳小姐 (05)2720411轉21201 (05)2720495 |
|
|
招生名額 |
30名 |
|
|
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
一、大學(或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技術校院二技學生及轉學生另須繳交專科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需曾修習文學課程達兩門以上。 二、自傳。 三、研究計畫。 四、相關著作(含創作)或專題研究報告。 五、如有語言能力證明者(如托福、全民英檢、日文檢定、客語能力、閩南語能力、原住民語能力),請一併繳交。 ※以上資料,請裝訂成冊,並各準備4份(正本1份,影本3份)以備審查。 |
||
|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 |
一、審查:佔40% 二、筆試:佔20% 臺灣文學史 三、口試:佔40% |
|
|
甄試程序 |
依初試(含審查及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通知前若干名考生參加複試(口試)。 |
|
|
總成績 同分參酌 順序 |
一、口試成績 二、審查成績 |
|
|
修業年限 |
2至5年 |
|
|
畢業學分 |
40學分(含學位論文6學分) |
|
|
上課時間 |
週六全天。(必要時於週一至週五晚上) |
|
|
本系(所)特色、研究及發展重點 |
一、強調藝術的生活、生活的藝術:由文化的研究教學推展到藝術的文化教學繼而發揚到生活中。 二、將文化視為共同體,建立當代藝術、文學、建築、民俗宗教的參照系統。 三、正視「文獻整理」,累積文化遺產。 四、建立理論與實務的互補系統,從台灣經驗出發。 |
|
|
備 註 |
註冊人數未達15名時得不開班。 |
|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陳永哲先生 (05)2720411轉21601 (05)2724916 |
|
|
招生名額 |
30名 |
|
|
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
一、大學(或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技術校院二技學生及轉學生另須繳交專科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個人簡歷自傳(含學經歷、申請理由、生涯規畫概要等)。 三、工作特殊表現。 四、推薦函2封。 五、未來研究計畫(包括題目或主題方向、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研究方法、重要參考書目等)及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
||
|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 |
一、審查:佔30% 二、筆試:佔40% (一)勞工關係實務:20% (二)人力資源管理:20% 三、口試:佔30% |
|
|
甄試程序 |
依初試(含審查及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通知前若干名考生參加複試(口試)。 |
|
|
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
一、筆試成績 二、勞工關係實務成績 三、口試成績 |
|
|
修業年限 |
2至5年 |
|
|
畢業學分 |
36學分(含學位論文6學分) |
|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晚上及週六、週日全天。 |
|
|
本系(所)特色、研究及發展重點 |
一、以勞工相關議題為教學研究核心,進行跨學科的整合性的勞工研究。 二、在勞工研究上,期盼以科際整合為發展職志。 三、在實務技能上,則以培養公民營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非營利組織,以及政府勞工行政主管部門所必需的「勞務管理」專業人才為宗旨。 四、未來將針對二十一世紀的勞工關係議題強化科際整合研究。 |
|
|
備 註 |
註冊人數未達20名時得不開班。 |
|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葉子菁小姐 (05)2720411轉22302 (05)2720559 |
|
|
招生名額 |
30名 |
|
|
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
一、大學(或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技術校院二技學生及轉學生另須繳交專科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進修研究計畫。 三、工作經驗及成就(如獲獎紀錄、發表及著作等)。 四、推薦函2封。 |
||
|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 |
一、審查:佔50% 二、筆試:佔50% (一)政治學:30% (二)中華民國憲法、政府與政經發展:20% |
|
|
甄試程序 |
依初試(含審查及筆試)成績總分高低依序錄取。 |
|
|
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
一、筆試成績 二、政治學成績 |
|
|
修業年限 |
2至5年 |
|
|
畢業學分 |
36學分(含學位論文6學分) |
|
|
上課時間 |
週一至週五晚間及週六、日全天為原則。 |
|
|
本系(所)特色、研究及發展重點 |
本系本著厚植國力的理念而成立碩士在職專班。目前本專班有理工、農業、法政、經濟、公共行政等公、私部門人員前來進修。可謂結合產、官、學、軍、教育、媒體各界菁英共同拓展出豐富綿密的學習人際脈絡。課程涵蓋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分析、地方政治研究、國際經貿組織、研究方法等,目標在培養公私部門組織領導能力、政策分析能力、政策規劃能力、整合能力以及前瞻性策略規劃能力。本校專班招收對象為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士,尤其歡迎「非政治科系」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士前來報考,以達到學員結構多元化的理想。 |
|
|
備 註 |
註冊人數未達20名時得不開班。 |
|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陳盈勳小姐 (05)2720411轉22605 (05)2721195 |
|
|
招生名額 |
35名 |
|
|
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
符合以下任一資格之現職人員: 一、服務年資累計滿2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二、公、私部門高階主管(曾任高階主管1年(含)以上或現任高階主管)。 三、政府各級民意代表。 |
||
|
一、大學(或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技術校院二技學生及轉學生另須繳交專科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進修研究計畫書1份。 三、自傳及推薦函2封。 四、工作經驗(如過去工作經驗、現在工作單位、職務與職位)及成就資料1份(如獲奬紀錄、發表及著作等)。 |
||
|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 |
一、審查:佔40% 二、筆試:佔20% 國際關係 三、口試:佔40% |
|
|
甄試程序 |
依初試(含審查及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通知前若干名考生參加複試(口試)。 |
|
|
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
一、筆試成績 二、口試成績 |
|
|
修業年限 |
2至5年 |
|
|
畢業學分 |
36學分(含學位論文6學分) |
|
|
上課時間 |
週五晚間及週六全天為原則。 |
|
|
本系(所)特色、研究及發展重點 |
一、本所為全國最新及唯一在國立大學中專設戰略與國家安全之研究所,極具時代前瞻性。此外,本所師資陣容極為堅強,課程設計強調應變與實用能力之培育。 二、本所強調跨領域與應用之研究,目前已與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達成相互承認學分之協議外,亦強調文化戰略、策略管理等課程及能力之培育;並與本校管理學院、文學院與社科院各系所朝跨領域專長之整合、應用、訓練及合頒碩士文憑之方向發展。 三、本碩士專班除適合一般公務人員、各級民意代表、教師與行政人員進修之外,亦極適合國防、海巡、警察、調查、政風、情治、外交、國安、跨國公司(MNCS)、非政府組織(NGOs)等相關單位或機構同仁之碩士學位修讀。 |
|
|
備 註 |
註冊人數未達20名時得不開班。 |
|
|
聯 絡 人 電 話 傳 真 |
莊雅媛小姐、蕭蓓馨小姐 (05)2720411轉22701、22702 (05)2723007 |
|
|
招生名額 |
30名 |
|
|
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
||
|
一、自傳。 二、專業心得報告(含讀書計畫或研究計畫)。 三、工作成就表現(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個人職務表現、獲獎紀錄、創作如:專利、發明、表演、發表、著作等)若是民營企業工作者,請說明近三年企業營運概況、員工人數…等具體數字資料。 |
||
|
甄試項目及佔總成績百分比 |
一、審查:佔40% | |